星尘深处🍃

是个叶粉。
“就像太阳底下的柠檬糖。”

【湄公河行动】【高方高】岁月多情

前篇:青山有幸桃李春风倬彼云汉风雨兼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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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 

“北京这是什么天气啊。”方新武说,“风沙太大了,一到秋天满地树叶,还热。”

 

又来了。他又来了。在北京住了二十多年,还时不常抱怨两句。风沙哪儿大了,半辈子风吹雨打,野地里埋伏的时候不是净吃沙子?又哪儿热了,再热热得过金三角?

 

身为一个土生土长的纯正北京人,高刚特不乐意听这叽叽歪歪的。他边听边在心里把小方同志刚才提的意见全拎出来,逐条逐列批判了一顿,然后才咳嗽一声,慢悠悠地问:“那怎么着,你回广州?”

 

方新武就看着他笑,眼睛亮亮的,那里边的光又清澈又干净,慢条斯理地说:“不回。”

 

“那你还磨叽什么玩意?”高刚说。

方新武回答:“我乐意。”

 

都说人老了觉少,高刚显然不是。方新武时常怀疑他是年轻时作息太不规律,打算把觉一次性补回来。说好了一人一天上早市买菜,他就从来没起得了床。就更别说晨练,早八百年都没跑过步了。

 

就这还是堂堂缉毒大队的大队长呢。偶尔会被从前的老战友嘲笑,高刚愤愤然,晚上就跟方新武嘀咕:以后要加大锻炼强度。

 

方新武在灯下看书,随口说:“那你明天上早市?”

高队长答得气壮山河:“好!”

 

好什么好,该起不来就是起不来。第二天方新武回来的时候太阳都上来了,这位正睡得沉。方新武失笑,心说我就知道,熟门熟路地拎了菜进厨房。老房子不隔音,哗啦啦的水声传出来,高刚含糊地哼了声,还没醒。

 

直到早饭做好了,闻见香味,高刚这才披着件外套晃悠出来,满脸坦然。夹了一筷小菜,又嫌弃:“这么淡呢?我手把手教的厨艺,你就学成这德行?”

 

“行了。”方新武眉头都没动一下,“医生让我看着点你血压!”

“大夫还让我盯着你少吃糖呢!”高刚反击,“你听了吗你?”

 

方新武敲敲桌子:“要么你做饭,啊,不做饭的人没有发言权。”

 

高刚气闷,依稀记得曾经方新武在他家养伤的时候,他也这么挤兑这小子来着。真是风水轮流转。

 

2

 

说来好笑,高刚和方新武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心里第一个想法是:这小情报员挺好看。

 

后来他跟方新武说,方新武就乐:“得了高队,我那天打扮得妈都不认识,您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啊。”

 

“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,还西施。我就听过金刚芭比,还没听过金刚西施呢。”高刚反击。

 

当时让他心动的,确实不是那张被头发胡子遮了大半的脸,而是那双眼睛。

 

相识半生,他看着对方从最初那个成熟老练的卧底,到雨中褪去伪装还原成干干净净的青年,河上并肩作战共赴生死,回国养伤分别又重逢,一别经年,方新武如今坐在他对面慢条斯理地喝粥,两鬓已经带了银丝……这双眼睛竟从来没有变过,干净清澈一如初见。

 

那天缅甸酷热,一点风都没有,举目望去群山连绵苍翠,色泽饱满浓烈得像油画,接头的情报员穿得花里胡哨,跟街头小混混似的,但双眼明亮坚强,审视的视线冷静又有力。高刚一看就知道靠得住,在年轻人跳下吉普跟他握手之前,他就认定了这个人。

 

然而他当了多少年队长,习惯了说一不二,偏偏又碰上个掌控欲爆棚的方新武。磕磕绊绊的第一次行动下来,俩人很是大吵了一架。

 

那次方新武是气得够呛,吵完转身就走,心里想这活是没法干了。结果高队长反而跟没事人似的,慢悠悠地上来敲他车窗:“坐我车吧?”

 

“前面路口左转。” 

“哪个路口啊?”

 

“过头啦。”

“怎么不早说?”

 

可以啊高队长。方新武无语,反而笑了,转头一看高刚也在笑。也算是难得的默契,他们在几句废话中不动声色地各退了一步,悄然缓和剑拔弩张的气氛,并达成了某种微妙的共识。

 

或许是顾及大局,毕竟任务还在头顶上压着,但高刚这辈子就是一个“犟”字,能让他主动让步,全世界也找不出几个人。方新武很久以后才发现这一点,他后知后觉地想:或许一开始,高刚对他就是另眼相待的。

 

3

 

忙活了半辈子,一朝闲下来,浑身都觉得不得劲儿,在家简直待不住。一般吃完早饭俩人就开始各忙各的了,出门各拐一边,生活非常规律,简直跟上班似的。

 

方新武简直混成了附近文化宫一霸,别管是象棋还是麻将,打发时间的那些消遣他基本都会点,又跟谁都攀谈得来,一场棋下来就能交好几个朋友。上次高刚跟他一起去,一进门好多人热情地打招呼,那盛况,看得高队长都愣了,看看方新武:“哟呵,国家领导人巡视啊?”

 

“过奖过奖。”方新武谦虚地说,随手从桌上抓了一副扑克:“玩吗,高队?”

 

玩玩玩,反正闲得没事,人民群众一拥而上。其中高刚玩得尤为投入,牌桌之上大杀四方,吼得声振寰宇。那气场,唬得别人还以为来了山大王。半个活动室都跑过来围观,方新武反而被挤到一边去了,倚在乒乓球桌上寂寞地看人山人海,想:以前怎么不知道他扑克玩得这么好?——俩人都难得有闲暇,高刚有点啥个人爱好,他是真不怎么清楚。

 

再一想,恍然大悟:你看在金三角时钱多多老板打牌那手势,那熟练程度,一看就有基础啊!

 

年长日久,记得不太清楚了。方新武出神地回想当年那个英俊潇洒财大气粗的暴发户,再试图把那个形象跟如今这个与民同乐的老大爷重合,越想越想笑。高刚打了多久,他就看了多久,直到高刚嗖地站起来:“几点了?”

 

高刚能跟他一起来,主要是为了送小孙女上兴趣班。方新武本来说我去送就行,高刚信不过:你可得了吧,玩忘了咋整?——好像他在高刚心里永远是个小年轻,玩心重,办事不靠谱。

 

方新武拗不过他,又不服气,俩人一路走一路拌嘴。得了,现在可好,全都把活儿搞砸了。

 

不敢玩了,高刚火急火燎就往外冲,表情之严肃宛如当年解救人质,一身正压,不怒自威。大家被他吓住,下意识地让出一条道。小保安追出来喊:“大爷您丢啥了?大爷您悠着点!”

 

“没丢东西,接孩子!”方新武把他拨拉到一边去,边追边在心里愤愤吐槽:总觉得这不是他第一次追在高刚身后跑了。高队长身先士卒上瘾是不是,腿又没他长!

 

小孙女背着书包在兴趣班门口哭得抽抽搭搭,高刚心疼得不行,又不会哄,绞尽脑汁笨拙地许诺。方新武看他一路从肯德基说到必胜客,小孩还在抽噎着得寸进尺,感觉不能不说话了:“全是垃圾食品。贝贝知道了肯定埋怨你。”

 

“她小时候也没少吃啊。”高刚理直气壮,“我为了她挨了她妈多少埋怨?”

方新武无言以对,小姑娘抹着眼泪笑起来,提意见:“再加一个甜筒!”

 

4

高刚有个本事,演什么像什么。这个是队里公认的。连方新武这个经验丰富的专业卧底,都曾经对他说:“高队呀,你不去当演员真是可惜了。”

 

“嗬,我年轻时候还真考虑过中戏来着。”高刚还真就顺畅地接上,“半道被警院给截胡了嘛。”

 

哪有这么个截法,这俩行业差得可不是一点半点,充分地说明高队年轻时是怎样一个虎里虎气的傻狍子。

 

高刚这点演戏天赋显然没浪费,全融进了工作里。不像方新武是术业有专攻,差点用半辈子把自己活成了个地道的东南亚人;高刚那是各行各业均有涉猎,三教九流信手拈来,其自然生动形象,让人只能拍案叹服。

 

在金三角那把演钱老板,得说是他人生中演艺事业的巅峰。换衣服的时候队员在旁边起哄:“金链子金链子!”被他一巴掌挥开:“有没有文化?”

 

有文化的高队最后还是服从导演组意见,戴了金链子,穿了一身高级定制西装,把一个黑白两道通吃、品味堪忧性向成谜的暴发户演绎得淋漓尽致。那眼神赤裸裸,居高临下扫过去,满含着带血的杀气,别说唬住了中间人,连方新武看着都心里一跳,想:到底谁才比较像犯罪分子啊?

 

又想:你别说,还真挺帅的。

 

商场枪战之后,没人再关注过那套西装。那天晚上他们俩商量下一步的行动计划,高刚说索性就地取材,把俘虏吊直升机底下审一审再说。东南亚的夜闷热,丛林里密不透风,他穿着件杂牌军T,露出精壮结实的上身肌肉。方新武突然不着调地问了一句:“哎,你那身西装呢?”

 

高刚骂道:“我操,别提了,不知道谁他妈设计的这衣服,跑两步裤裆直接撕了!”

方新武一愣,哈哈大笑:本来那衣服就是高级面料量身定制,你非穿着跟人玩枪战,毁了不活该吗?

 

当时队里的气氛其实很沉郁。行动接二连三失败,任务陷入僵局,高刚折了一名队员,方新武离报仇雪恨就差了那么一步,最终遗憾错失。所有人心口都压着沉甸甸的石头,几乎喘不过气。

 

但总得有人撑着行动队的脊梁。队员们可以慌可以乱可以悲伤忧虑急躁,他们必须冷静坚定沉稳可靠。这是认可,是提点,更是安慰:兄弟,别急。

他清楚高刚这个玩笑背后的用心,并且也默不作声地领了这份情。

 

高刚不苟言笑的外表下,是不动声色的包容和温柔。这不是方新武第一次领教,但现在回想,如果说这份感情是什么时候开始的,大概就是那时吧。

 

5

 

高刚当了附近一家小学的荣誉辅导员。缉毒英雄么,身上好大一层光环,小孩们又崇敬又好奇,总爱围着他。他自己也可把这个任命当回事了,一正襟危坐起来,气场跟以前坐办公室的时候一般无二。

 

新学期刚开学,高刚前两天硬拖了他去参加开学典礼,还正气凛然地教训他:“不要总玩物丧志!”方新武懒得跟他计较,知道高队长实际就是想让他看看自己上台发言的英姿,顺顺从从地就跟着去了。

 

然后他被高刚戴着红领巾的形象逗得前仰后合,回来的时候还笑了一路,笑到岔气。高刚跟他急:“笑啥呢你!”

 

“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胸前。哎哟。”方新武擦眼泪,“太好笑了高队,不好意思,我真不是故意的。这个色彩对比度,哎哟。”

 

高刚的脸被他气得更黑了,愤愤:“哼。”

 

附近中小学不少,每学期总会请他去做几次汇报。高刚其实不愿意干这个活儿,他站讲台上翻PPT的时候,看着那一张张触目惊心的图片,总觉得是在吓唬孩子。于是每次整理讲稿的时候,眉头都无可奈何地皱成一个死疙瘩。

 

“不要这么严肃。”方新武评价道,“笑一笑,”

高刚不乐意:“这有啥好笑的。”

 

“高队呀,你就不怕自己把小孩都吓哭?”方新武叹气道,“还记得小冰的宝宝刚出生的时候,你一抱就哭。”

 

他说这话高刚就更不乐意听了。郭冰的小女儿基本就是在队里长大的,从小见的人就多,一点不怕生,唯独高刚一抱就哭。为此郭冰曾经警惕地对他说:“队长你离小孩远点。”——这是高刚人生中最被下属嫌弃的一刻。

 

第一次被邀请去开汇报会的时候,高刚还真有点紧张,准备了半天。他这半辈子受过大小表彰无数,偏偏能摆在明面儿上的不过十之一二,还真没什么当着几千人发言的经历。他晚上十二点多还在翻讲稿,台灯亮着微弱的光,方新武无奈地问他:“你还睡不睡了?”

 

“啊,”高刚头也不抬,随口应付他,“我再看看。你先睡吧。”

 

方新武说:“我睡不着。”

 

高刚半个字不信,哼了一声。瞎扯吧你就,当年躺在毒贩大本营里都睡得安之若素,现在因为点灯光就睡不着?

 

方新武表情无辜:“真睡不着。”

“……”高刚盯着他看了一眼,最终妥协,抬手把灯关了。

 

第二天校领导发现,老先生不愧是人民英雄,做事认真负责,居然还自带了个助教。跟在他身后的人两鬓也已斑白,身姿清瘦挺拔,看人总是带点温和的笑意,站在讲台上帮忙翻PPT。

 

高刚做多了案情分析和战前动员,语速习惯性地快,声如洪钟口若悬河。方新武把PPT翻得要飞起,感觉不妥,咳嗽了一声,高队长恍若未觉,我行我素。

 

方新武踹了他一脚,高刚回头怒视他:“你干嘛?”

“没。”方新武只能举手投降,“没事了。”

 

6

 

高刚在演讲时看着台下一张张小脸,总是想起自己的孙女,或者再倒退一段时光,想起自己的小女儿。

 

贝贝没有接受过这么残酷又有冲击力的教育,也不需要从图片中去了解毒品的危害。她不记得自己曾经被怀恨在心的罪犯绑架过两次,所幸最终有惊无险;却知道父母为什么不合,爸爸为什么总是要出差,小方叔叔又为什么销声匿迹一走就是五年。

 

这个家庭有太多的无奈。她虽然有三位家长,却从五岁开始,就是学着自己做午饭。离婚前高刚和陈晨曾经大吵过一架,高刚说:“同事的孩子都能,我的孩子为什么不能?”

 

陈晨说:“别人家的爸爸都能给孩子开家长会,我们家怎么不能?”

 

这是一个无解的结。陈晨愤然收拾东西回了家。贝贝在很长时间内,都没有爸爸……当然,后来她收获了两个。

 

方新武刚回国那段时间,特喜欢给小姑娘买花裙子,怎么漂亮怎么来,多贵都买,把贝贝当小公主一样养。高刚对此持反对意见,生怕他把孩子给惯坏了。方新武不以为然:“多漂亮。”

 

高刚说:“漂亮什么漂亮!我看你在东南亚那鬼地方呆了十年,审美都糟蹋坏了。”

 

方新武正待跟他争辩,陈晨慢条斯理地敲桌子:“哎哎,两位,我女儿穿什么,是你俩说了算的吗?”

 

也是。队长与副队长面面相觑片刻,一起认怂。

 

后来方新武跟他说:“可能也是某种补偿心理吧,毕竟我当时精神状态也不太好。”

啥补偿心理,高队长表示不懂,大手一挥:“你哪来那么多破事儿!”完了又迟疑:“哎,那我是不是也得补偿你一下,对你好点儿?”

 

方新武大笑:“不用不用,现在这样就挺好。”

 

其实方新武申请出境做情报工作的时候,原本没想过自己一去就是十年,并且还能全须全尾地回来……在自己的同事中,他亲眼见过有人身份暴露死在毒贩手里,染上毒瘾毁了一辈子,而卸去职务回国后,无亲无故无依无靠,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甚至自杀的,也不是没有。

 

好人不一定有好报。

这是他们在入职前学会的最后一课。

 

接受了这个事实,才算是真正有了一颗警察的心。

 

7

 

宣讲会完了,小孩们围着他们叽叽喳喳不让走,两人好不容易才挤出来。高刚咳嗽一声:“我嗓子都哑了。”

 

方新武说:“谁让你不喝水。”

 

“我就跟你说别带保温杯。”高刚瞪眼睛,倔起来跟年轻时候一样一样的,“我那个搪瓷缸呢?”

 

方新武说:“那个不好看!”

“你那审美有问题!”高刚说,“你就看你年轻时候给贝贝买的那衣服……”

 

“高队,高队长。”方新武举手道,“能不能不翻旧账了?”

 

方新武简直要被他烦死。高队长年轻时候英明神武雷厉风行,半句废话没有,开会通常三分钟,怎么到老了这么磨叽。当时的队友早就四散在天涯,倒是逃脱了他的魔爪,只有一个方新武想躲躲不开,每天听他唠叨得耳朵要起茧子,太惨了。

 

真要细究的话,高刚这毛病应该算是那次在澜沧江上落下的。

 

当时两船相撞发出惊天巨响,江面上水火翻滚如同地狱,特别行动组组长在半空俯视这一幕,用血肉之躯将罪犯庇护在身后。一蓬子弹射入他的身体带出淋漓鲜血,感觉不到疼,高刚全身都冰凉,几乎一时不知道身在何方。他当时就想,自己还有挺多话,没来得及跟方新武说呢。

 

后来也一直没说。有些话好像压根就说不出来,高刚将其归结为是自己的语文水平不行——转眼就是几十年,泛着柔润光芒的岁月一层层覆盖上去,渐渐地好像什么都化在了心里,连本人都不记得了。

 

其实哪怕高刚年轻的时候就絮叨如大队政委,他们也没那么多时间说话。

 

他们总是聚少离多。

这是缉毒战线的常态。

 

即使在同一个单位,也不一定天天能见面。忙起来都不知道对方是在地球哪一端。方新武曾经为了一起案子连追三个省份,连续一个半月音讯全无,回来时才打了个电话。高刚去车站接他,被他长头发长胡子的犀利造型吓了一跳,满腹狐疑地问:“你又回金三角了?”

 

方新武压根没有理他,眼神空洞地往前走。高刚在身后叫了两声,最后急了一招

小擒拿,方新武这才反应过来,面无表情道:“啊,高队啊。”

 

然后往前一扑,直接趴在他身上就那么睡了。

 

高刚一脸懵逼,打算把人扛走。然而在不明真相的群众看来,这种行为基本等同于光天化日之下绑架残障人士,说不准是要骗去黑心煤矿还是骗上手术台挖器官。于是群情激奋,高队长连工作证都没来得及掏,就被人民群众外加几个愣头青小警察扭送到了派出所。

 

值班民警笑得不行,方新武还怎么叫都叫不醒,高刚脸色发黑,把人跟扛麻袋似的扛上肩就要走。民警同志边笑边心疼,说让兄弟在这歇一会儿吧,这么出去影响多不好。

 

于是那天他俩在派出所过了一晚上,对面就是拘留室。方新武一无所觉趴在他身上睡得沉沉,一米八几的大小伙子,结实着呢,高刚被他压得手脚发麻心里窝火:这都什么事儿。

 

他伸手拽了拽方新武的胡子:嚯,拽不动。这回不是贴的,是真的。看来是真累坏了。

 

又想:以方新武刚回国时连个蚊子都能从睡梦中被惊醒的状态,现在能在他身边睡这么沉,其实是好事。

 

8

 

周末的时候,小孙女会扯着爸爸妈妈来家里看他们。小孩今年才八岁,还在换牙,贝贝每次来都很警惕:“你不准再给她糖吃了!”

 

方新武深感女儿难养,心说我当时白在你爸独裁统治下宠着你了。他试图理性地解决这个问题:“小孩本来就爱吃糖嘛。”

 

“小孩都爱吃甜的。”高刚笑,又跟方新武说,“哎,跟你挺像。”

 

“爸你能正常点吗?”贝贝简直无语问苍天,“就算她爱吃甜的,那也是跟我像好吗?”

 

当天贝贝忙里忙外地收拾屋,两个男人对坐下棋,一老一少,手边各放着一杯茶,用的是高刚很喜欢而方新武很嫌弃的搪瓷缸子。高刚在树下跟小孙女聊天儿,顺手拈一片被风吹落的树叶,金黄灿烂。

 

他可好意思吹了:“我当年特别英明神武,放哪儿都是传奇你知道吗?嗬,那办过的大案特案,十个指头不够数的。”

 

小孙女问:“比如呢?”

高刚理直气壮:“都说了十个数儿不够数的,我哪还记得呀?”

 

“我才不信呢!”小孙女不屑,“你现在连个灯泡儿都换不了!”

“谁说我换不了?”高刚眼睛一瞪。

 

方新武喝了口水,听这一老一小争执,不由失笑,帮腔道:“上次是我换的。”

 

枪林弹雨刀山血海中走来,赫赫功勋能挂满一个大队陈列室。可就像方新武从来不提自己当年险些就和毒枭同归于尽,落了个粉身碎骨身死无名,也没人知道高刚当年还有段被RPG追得上蹿下跳,油门踩到底径直飞跃数辆车的惊魂历史。

 

“妈妈他说他是大英雄!”小孙女跳下他的怀抱,蹦蹦蹦跑出几步,去求证了,“是吗是吗?”

 

高刚拿她没办法,只能继续瞪眼睛。贝贝从屋里出来,撩了下卷发,听小姑娘说前因后果。干活干得有点累,她脸颊潮红,眼睛亮晶晶的,含着盈盈笑意。

 

“他是不是大英雄?我也不知道呀。”贝贝慢条斯理地说,“我没见他拿过枪,不过小辫儿编得是挺好的,小时候每次有空就给我编,完了拍下来,六一演出前拿到化妆间去,让大姐姐照着帮我做发型。”

 

那双手粗粝而温柔,只是常年习惯了拿起刀和枪。曾经的缉毒大队大队长如今可以坐在树下,心无旁骛地为小孙女编起头发……就好像有朝一日,战士的枪口都将开满鲜花。

 

9

 

跟年轻时不能比了,现在高刚最大的运动量,大概是晚上跟方新武一起出去散步。

平时也就是在附近小公园走一走,今天要去医院取体检报告,他们会走得更远点儿。北京的秋和昆明不一样,不过一样好看。天瓦蓝瓦蓝的,沿着银杏大道走过去,满地灿烂温暖的厚软金黄。

 

方新武是个纯正的南方人,刚来北京工作那年见到秋景,简直惊呆了。高刚偷窥他神色,就有点得意,好整以暇地等着他感叹,连显摆的说辞都想好了。没想到方新武一看他神色,还真就什么都不说了,轻描淡写道:“啊,凑合吧。”

 

这混小子真烦人。高刚气得想踹他。

 

一晃儿又十几年过去。秋风飒飒,方新武紧了紧衣服,想起曾经昆明的冬夜里,他还能穿着短袖对着打开的窗子抽烟,果然不年轻了。

 

高刚啧一声,把手里搭的另一件外套给他。方新武也没多想,拿过来,又诧异:“哎,你军大衣呢?”

 

“你不嫌弃不好看嘛!”高刚说。

方新武就笑,老实不客气地披上了,站在路边整了整衣服。高刚问:“腿疼?”

 

“你知道自己今天问几遍了吗。”方新武叹口气,“高队呀,你还是惦记惦记自己吧。”

 

方新武年轻时那次爆炸落下了病根,到老腿脚不太利索,就是死活不拄拐。高刚无可奈何:“你咋这么犟呢。”

 

方新武笑得眯起眼睛:“那不跟你学的吗?”

高刚抬手指他,气势十足:“你等着待会的啊。待会找你算账。”

 

嘁。方新武心说你等着待会拿到检查报告的,血压再不合格,你看谁找谁算账。

 

10

 

“哎,你带钱了吧。”方新武突然道。

 

高刚说:“没。”

方新武看他一眼。

 

高队长受过系统反刑讯训练,泰然自若,不动声色。

 

“高队你真是,”方新武摇摇头,“你怎么这么无聊呢?”

高刚态度强硬:“晚上吃糯米不消化!”

 

方新武就爱吃甜的,从前在东南亚合作的时候高刚就发现他这毛病。回来后也是,有时候出去聚餐他负责开车,啤酒成箱的往包间里上,就他一人叼盒椰汁,还爱咬吸管,本来长得就年轻俊秀,这么着更是跟小孩儿似的。

 

来了北京以后,方新武更被打开了新大门,对糯米糖葫芦燃起了炽烈的爱。工作的时候也忙,高刚自己都团团转,哪管得上他吃啥。退休以后终于有时间整天待在一起,才发现:哎,这不行啊,哪有这么个吃法,他三天能吃完人家一个摊儿!

——你有没有点自制力啊?你当年能在毒品泛滥的金三角干干净净地待十年,现在怎么看见糯米糖葫芦就走不动道儿呢?

 

高刚觉得非常头疼。

 

“哪来那么多事。”方新武不以为然,“就一根。”

高刚立场坚定:“不行!”

 

也真是实在无聊,就为这么点小事,他们俩低声争执了一道。最后都快到医院了,高刚自觉跟他置气太跌份儿,于是摸摸兜,拿胳膊肘捅他一下:“哎,要不要烤地瓜?”

 

方新武面无表情,摇摇头。

 

后来还是买了一个。刚烤出来的,在初秋微寒的风里,冒着滚烫的热气儿,内瓤金黄,软糯香甜,像是个小太阳。高队长自己捧着,吃得很是幸福,方新武一会儿看他一眼,终于好气又好笑:“你无聊不无聊?”

 

“我有你无聊?”高刚哼一声,摆足了架子才把烤地瓜递过去,还特意强调,“给你暖暖手。”

 

方新武才不管这些,接过来就是一大口。看得高刚直瞪眼儿。

 

他们这些人,经年累月的高强度行动,身上伤病一堆,退休后每年两次体检成了惯例。也是相熟的医生,那股认真的倔劲儿倒是跟高刚很有点像,桌上摆了一摞各种诊断,一张张不厌其烦地讲过去。

 

方新武听得倒是挺认真,高刚显然没什么兴趣。每个大夫都跟他说少喝点酒少抽点烟,想他高队长快意潇洒这一辈子,到老了要是连烟都不能抽,那活得还有啥意思?

 

医生就清清嗓子:“哎老高!老高你听了吗!”

 

听了听了。高刚有点憋屈。这怎么跟年轻时候政治学习似的,政委恨不得站他旁边盯着。

 

“不想听拉倒。”医生也倔,朝他翻了个白眼,拉了拉椅子朝向方新武,“那我们先说小方。小方你这个肩伤和腿伤啊,都比较成问题。”

 

方新武听得没什么表情,就嗯嗯地答应着。没什么好意外,大爆炸中奇迹般死里逃生,他这一身骨肉摧折得极为惨烈,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,当年哪有这个条件,刚能爬起来就回去接着搏命了。这些年来累累功勋,不都是拿命在拼。

 

高刚却是听得难受。他想起刚见方新武的时候,那还是个精神抖擞意气风发的年轻人,跟他握手的时候一笑,目光灼灼如星。

 

11

 

回去的路上,一反常态地,他们都开始沉默。

 

夕阳最后一点余晖透过树叶照下来。笔直宽阔的大道宛如温软黄金铺成,脚下密密实实的落叶,踩上去悄无声息。路上人不多,大多是晚饭后出来散步的,偶尔也能看见一对身着校服的小情侣,偷偷摸摸地牵起手。

 

高刚一手抱着文件袋,另一手还拎着半个烤地瓜。一路无话,他闲不下来,开始胡思乱想,烤地瓜不吃该凉了,回去热一下又不好吃……扔了有点可惜啊。那晚饭到底吃啥?

 

高刚一边闷头走,一边认真盘算。他做菜手艺其实一般,只不过队里那群混小子炸得了碉堡扛得了火箭筒,做菜是真不会,于是显得他格外出挑。要说高队长这辈子做得最好的菜,那得数番茄炒蛋,简单容易做又开胃。最开始带队的那两年,队员们跟他出任务,回回都是番茄炒蛋,简直吃得要吐。退休后闲得无聊了,才开始认真学着做饭。

 

方新武走在他左边,时不时侧头看他一眼,唇角带笑。

 

高队长这严肃的表情和紧拧的眉头,可太熟悉了。就好像肖像速写似的,他在国外那几年,每回想起高刚,眼前浮现出的都是这个表情。

 

在国外那几年啊。

 

那时候他才三十出头,人生中最是风华正茂的年纪。两个人隔着国境线,靠着情报往来,不动声色而又默契地守着这西南边疆,也守着心里一腔沉默汹涌的爱意。

 

“高队,”方新武低声说,“我那时其实以为自己回不来了。”

高刚一意盘算晚饭,愣了下,迟半拍才问:“什么时候?”

 

“给你发短信的时候。”方新武笑一笑,道,“应该发出去了吧?我当时不太清醒,记得也不很清楚。”

 

自然发出去了——当年深夜中传来的“我想见你”四个字险些灼穿高刚心肺,现在想来那焦灼依旧铺天盖地。高刚拧起眉:“你怎么突然又扯这个?”

 

“其实每次从医院回来我都觉得,”方新武选择了比较委婉的说法,“有什么话,都得抓紧告诉你。”

 

那时他靠在小巷污脏的墙上,重伤濒死,一身是血,意识在剧痛的刺激下昏昏沉沉不甚清楚。打手的脚步声就在附近回荡,不知能不能躲过此劫。那时方新武甚至笃定,自己这在澜沧江上死里逃生才捡回来的一条命,就要交代在这了。

 

他心里唯一的念头是,如果这是此生能做的最后一件事,他要告诉高刚:我想见你。

 

那真正是蘸着血写下的文字,是拼尽最后一口气,从心坎里掏出来的话啊,天真热烈又绝望甜蜜,每个字都带着灼灼欲冲破屏幕的火光。这把火以血肉为燃料,穿透异国的暗夜,送出濒死之际,唯一的牵挂。

 

高刚愣了半天,然后说:“你真是……那啥,要不把烤地瓜吃了吧,我看要凉了。”

 

方新武失笑。

 

你看,跟从前一点都不一样。不像以前说着马革裹尸青山埋骨时那么从容,现在高队长可不乐意听这话了,每次方新武一提他就打岔。

 

 “我要是……”方新武说了半句又顿住,“到时候,你就让我先走吧。”

“说啥玩意儿呢,啊?”高刚不满。

 

方新武还是看着他笑,用一贯平和温缓的声音说:“哥,我这辈子,一个人的时间,可已经够长了。”

 

高刚心里狠狠一震,眼眶一下就红了。

 

刚认识的时候方新武叫他高队,然后叫他队长,后来是大队长,再后来调侃的时候也会叫几声老高。而“哥”这个称呼,高刚已经很久没有听过了。

 

好像只有久别重逢,或是生死关头,他才会小心翼翼,叫上那么一声。

 

其实真正算来,他们相爱了大半辈子,同进退共风雨,可竟然几乎就没有真正携手过。国境内外,战线不同,无论枪炮刀剑,都得靠着血肉之躯一个人去扛,甚至还要为了任务,眼睁睁地看着对方去死。好像所有的柔情和依恋,都藏在这一个称呼里了——

 

哥,我独自度过的时间,已经太久了。

 

高刚这辈子遗憾不少,但现在他唯一后悔的,就是湄公河行动前的那五年,他不在方新武身边。

 

那时方新武刚刚失去至亲至爱之人,他以为自己此生再无所恋,怀着一腔决绝死志在境外势力之间辗转,立誓将一身血肉尽付于家国。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手染鲜血、孤身奋战、苦苦坚持,外表染上污浊的颜色而内心依旧有一线亮光,在孤独矛盾执念期冀和自我拷问中成长为男人……他过得该有多难啊?

 

他是不是已经没办法,再经历一次失去了?

 

——让我先走吧,就当我自私。

你最后,再等我一次。

 

高刚低声说:“是不是太难为你了,嗯?”

 

“不是,我……”方新武没想到是这么个走向,有点不知所措。“怎么了,啊?”

 

这是高刚平生第一次在他面前流泪,方新武简直要慌了。那可是顶天立地杀伐决断的高队长,谁见他掉过眼泪?

 

“我不是那个意思。”方新武说,“本来就是一个人走的路。干这行就是这样,所有人都是这样,有什么好难为?我没有想到的是——”

 

他深深看了高刚一眼。

 

“当时在湄公河上,我最庆幸的是,我这辈子死得像个英雄,也不算辜负这身警服。”方新武说,“可现在我最庆幸的是,当时活着回来了。”

 

——以身许国,余生给你。

 

高刚几乎要抑制不住眼眶里汹涌的泪意。他伸手拥抱住自己的爱人,闭上眼睛长长叹息,平生第一次感谢上苍。

 

多险啊,当年就差那么一点,方新武就要无声无息地长眠在异国他乡。

 

这个名字会刻在高刚心里,成为一道血肉淋漓的伤,成为一道经久不愈的疤痕。就这样了,没有相知,没有相爱,没有等待,更不会有这几十年的相守——那时他们甚至还不知道,自己对彼此怀着怎样炽烈又深沉的感情。

 

只差一点点,这些故事,就永远都不会发生。

 

上天何其多情?他们何其有幸?

——所爱隔山海,山海亦可平。

 

-END-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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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如果我们不曾相遇,我会是在哪里?”

哎,说真的,最后几句话是不是有点俗啊?

可我就是喜欢俗气而温柔的结局。特别喜欢。

《无衣》系列至此结束,谢谢大家。

明晚八点准时开始预售,我们不见不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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